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按照“踐公信、降成本、行便利、重合作”路徑,以自身的“嚴”和“累”換取政府采購營商環(huán)境的“優(yōu)”和“悅”,不斷開拓創(chuàng)新,為打造全方位的一流政府采購營商環(huán)境添磚助力。
踐公信 營造“穩(wěn)定、透明、可預期”的采購生態(tài)
貴州省稅務局把公開、公平、公正及誠實信用作為對供應商合法權益保護和人格尊重的最基本行為準則,切實打造“穩(wěn)定、透明、可預期”的政府采購生態(tài)環(huán)境,重點從實體、程序兩方面不折不扣地將其落地、落實、落細。
以采購文件為根本,保障實體公平。從需求管理入手,盡量細化“采什么”。做到每一個項目均嚴格按照國家相關制度規(guī)定的七大要素編寫采購需求,嚴格以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采購目錄及標準、財政部《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等鎖定標的,再從標的所要達到的目標或功能、所須執(zhí)行的標準,以及標的對質量、安全、技術規(guī)格、物理特性、服務期限及驗收等方面的要求進行描述和明確,確保采購需求清晰、完整、準確。同時,以資格條件和評審方法及標準為要,明確表明“怎么采”。采取“最低門檻”原則和“廣而告知”方式,在最廣范圍邀請供應商參與采購,形成充分競爭,避免以專家或者采購人推薦方式人為縮小供應商范圍,降低競爭程度。按照“性價比最優(yōu)”原則合理設計評審指標及標準,使中標(成交)規(guī)則與采購需求相關性最大化、最優(yōu)化,同時也使供應商清清楚楚地知道中標(成交)規(guī)則,從而做出最佳投標響應方案,在最大概率中標(成交)同時實現(xiàn)合理長短期盈利目標。對妨礙公平競爭的做法進行全面清理,并下發(fā)指導意見,明確優(yōu)化政府采購營商環(huán)境的重要意義、措施、辦法、負面清單,禁用信息系統(tǒng)集成資質、注冊登記地、原產(chǎn)地、廠家授權等國家明文取消的資質,以及具有排他性的條款人為縮小供應商入門范圍;禁止以納稅信用等級、合同金額大小等隱含或帶有規(guī)模性質的因素作為評審指標,最大程度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中標(成交)的機會。
以程序合法為關鍵,保障程序公平。無差別提供信息,嚴禁需求、采購等內(nèi)部相關部門和人員,未經(jīng)法定程序泄露或者隨意提供相關采購信息給潛在供應商或其他相關利益主體,嚴禁通過現(xiàn)場踏勘、標前答疑等形式單獨接觸潛在供應商,從而避免為供應商提供差別性采購信息或者差別性采購待遇,造成實質上不公。保障供應商知情權益,嚴格履行告知義務,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人,均以適當方式告知其未通過原因;對未中標的供應商,均一一告知其得分與排序。嚴格履行信息公告義務,采購信息、中標(成交)信息、合同信息以及采購文件等,均全要素予以公告,主動接受供應商監(jiān)督、主管部門監(jiān)督和社會監(jiān)督。
以質疑、舉報處理為重錘,合法權益不容侵犯。正確對待供應商的質疑或舉報,既視之為供應商正當權益救濟,也視之為采購人更正不當甚至違法違規(guī)文件或行為的機會,堅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依法依規(guī)、有理有據(jù),在平等對話的同時多一些同理心,讓供應商有疑問和訴求而來,帶著滿意和舒心而歸。對于行為不規(guī)范的供應商,嚴肅加以規(guī)勸和提醒,堅決守護采購人和其他供應商的合法權益。截至目前,貴州省稅務局的政府采購有效舉報率為零、投訴率為零。
降成本 釋放“免、低、省、少”的紅利
貴州省稅務局千方百計降低政府采購制度性交易的經(jīng)濟負擔,從經(jīng)濟壓力上降低供應商投標響應門檻。
減少投標直接費用。對自行組織實施的項目,采購文件售價和中標(成交)實現(xiàn)雙零費用。委托社會代理機構實施的項目,通過競爭性遴選,中標(成交)服務費用比原有計費標準下降70%。
省卻或者減少投標間接費用。省卻供應商投標響應保證金,對于部分重大項目確須交納保證金的,保證金收取比例由法定的項目預算總額2%以內(nèi)減少為1%。對于確須收取的履約保證金,一律從法定的合同總額10%以內(nèi)減少為5%。加大合同預付款支付比例,緩解供應商交納履約保證金增加的現(xiàn)金流壓力。減少評標環(huán)節(jié)的檢測報告或樣品提交等要求,避免和減少供應商因投標響應而專項支付的檢測報告、樣品制作等費用。
行便利 提倡“省事、省力、省心”的服務風格
貴州省稅務局除了減輕供應商投標響應的經(jīng)濟負擔以外,還站在供應商的角度想問題,注重供應商的辦事便利性,力爭供應商投標省事、省力、省心。
一律不設資格預審。從采購方式上不采用邀請招標,避免供應商二次投標響應。從領取采購文件上不對供應商進行審核和篩選,通過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平臺報名,即可領取或者購買采購文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盡量簡化現(xiàn)場評審要求。盡量不要求評審現(xiàn)場提供原件備查,避免因供應商攜帶原件影響其他項目投標以及原件丟失等風險;盡量不設現(xiàn)場闡述和演示等。
不再要求提供信用記錄查詢資料。由采購人或代理機構在開標評審當天查詢供應商信用記錄情況,不再要求供應商在標書中提供,對于采購人能夠查詢到的信息,也不再要求供應商提供。盡量減少符合資格條件的佐證資料。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須提供的材料外,不再要求提供其他資料。
重合作 發(fā)展“誠信、包容、友好”的伙伴關系
貴州省稅務局視中標成交供應商為興稅強國不可或缺的合作伙伴,用真誠溝通、互諒互讓、互促共進打造良好的政府采購關系。
在采購過程中把所有供應商視作潛在合作伙伴。對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不帶有任何偏見或者偏愛,一視同仁加以對待。增強供應商憑實力競爭的信心,杜絕少數(shù)或個別供應商投機取巧的念頭。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互信互諒。對于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的爭議,本著互相尊重、互相信任和友好協(xié)商的原則,對于合同未約定的事項,商量著辦。對于合同明文規(guī)定的,嚴格遵照執(zhí)行。
嚴格履行合同義務,注重從自身做起,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全額支付貨款及退還履約保證金。一直以來,省局的政府采購合同款項拖欠率為零。慎重對待供應商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對于供應商的合同權利和義務,絕不隨意減少、增加或變更,確保供應商合同權益不受變相侵犯。
激發(fā)供應商稅收共建共治情懷,充分用好供應商智力資源。在稅收現(xiàn)代化建設尤其是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充分聽取和借鑒供應商的意見和建議,在不違背實質性采購條款前提下優(yōu)化合同履約;充分聽取供應商對未來信息化建設政府采購項目的意見和建議,發(fā)揮供應商在信息化類政府采購項目可行性、前瞻性論證及規(guī)劃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桂林注冊公司,桂林代辦營業(yè)執(zhí)照,桂林代理記賬、桂林代辦公司、代辦公司注冊、變更、注銷、稅收籌劃、代辦各類許可證書、法律咨詢服務、會計服務。
客戶的滿意就是我們的服務標準!
桂林廣澤財務